森林防火简报(通用3篇)
乡镇森林防火简报 篇1
时至清明,扫墓祭祀活动不断增多,烧纸、焚香等传统祭祀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,为了确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,我乡各部门联合林业工作站未雨绸缪,多措并举做好清明期间的防火工作。
一是加强领导。为了确保清明期间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,我乡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,乡护林防火工作负责人亲自抓落实,每天安排护林人员进驻所包村值班巡逻,落实各项防火措施,筑牢护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,确保责任明确、人员到位,不留死角。
二是落实责任。清明节期间要全乡值班机关干部坚守工作岗位,克服麻痹思想,严把林地、山头、坟头、路口,不断进行巡逻检查,杜绝一切火种进山进林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对上坟烧香烧纸等火种、火源,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措施,严格加以管制,专人看护,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,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。
三是强化宣传。在清明节期间,我乡积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、文明祭祀,倡导鼓励通过鲜花、音像等文明环保的形式低碳祭扫,把护林防火工作作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,长期坚持落实好,使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。
乡镇森林防火简报 篇2
清明节,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,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,为了防止全县清明节期间不因人民群众上坟烧纸、燃放鞭炮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,县森林防火工作站提前装备,周密安排,全面落实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,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清明前夕,县森林防火工作站制定了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》,成立3个应急扑火分队和4个重点林区蹲守组以及包片小分队。在清明前1天至后1天,由各包片领导带队,深入22个乡镇、7个林场、治沙站和杨桥畔苗圃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,并督促各乡镇(场、圃、站)夯实各项防火工作。并在各乡镇主要路口、人口集散地、学校门口和重点林区入口张贴《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〈关于禁止在林区焚烧秸秆地边草的通知〉》,广泛宣传,未雨绸缪,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,形成了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清明节当天,县森林防火工作站自筹资金购买鲜花,在五台森林公园、永平加油站路口、瓦窑沙、海则滩乡万亩常青园4处蹲守开展“鲜花换纸钱”活动,同时登记发放森林消防桶,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。联系电视台记者及时宣传报道,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,倡导鼓励通过敬献鲜花、栽植苗木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。各乡镇(场、圃、站)有关干部职工、村两委及护林员坚守岗位,通过站山头、守坟地,把路口,巡林地等有效措施,严格火源管制,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。
清明节期间,全县无因上坟祭祀引发大的森林火灾,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和谐、稳定、平安的清明节。
乡镇森林防火简报 篇3
连日来,抓紧抓牢护林防火工作,提前安排、周密部署,确保平安度过森林防火特险期。
及时消除隐患。疏堵结合,全力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,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;对林区内和林区边缘的养殖户、种植合作社、出租场地、仓库、企业进行隐患排查,并与其签订野外用火承诺书;同时加强林区公共输电线路的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责任落实到人。制定森林防火特险期任务清单,实行领导包片、干事包村、村干部包山头地头坟头的“三包”制度,责任落实到人;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对所包区域负责,每天进行巡查,做到火情严监控,有火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扑救。
一线严防死守。党政领导以上率下,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,街道纪工委对防火工作全面督查问责,包片领导、包村干部全部下到田间地头、村口路口,与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共同落实特险期各项措施,加强护林员管理,及时发现隐患,坚决杜绝和制止秸秆焚烧、烧荒燎塄等行为。
营造浓厚氛围。大喇叭响起来、宣传车转起来、护林员跑起来……充分利用悬挂横幅、张贴通告、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,全方位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;街道巡逻队加强巡山护林和定点守护,对每位进山市民、游客进行防火提醒宣传,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发生,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。
提高应急处置。配齐人员、设施、物资;与相邻村镇签订联防联控协议,加强沟通、团结互助;进一步强化值班备勤,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值守,加强应急处置调度,切实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